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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治欠薪,央企拖欠3年工资被通报处罚

发布日期:2019/8/23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人社部官网、建筑管理


8月21日,重庆市住建委通报一起拖欠工资不良行为。
通报指出,沙坪坝区富洲新城三期6号地块项目的总承包与劳务单位拖欠工资3年,多次发生农民工讨薪群访,且至今仍未解决。决定对两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列入清欠不良记录1年,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扣分。
总承包单位:二十二冶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市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据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2016年11月19日,天津公司签约富洲新城三期6号地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天津公司施工内容为该工程中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部分室外综合管网及道路工程等。
7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联合发文,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全面清查。


文件明确主攻工程领域欠薪。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各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及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提出“三查两清零”口号:
对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清查;


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


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7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联合最高法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实施“护薪”行动。其中提出:


各级人民法院要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
集中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办结。
对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仲裁机构负责人要挂牌督办。
“高压治理欠薪”是几份文件中频繁出现的字眼,可见政府这次是下决心要严查一番!希望各位领导千万重视起来,在此关键时刻,务必解决好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做好沟通、确保不发生群体讨薪事件。

文件原文:

关于对二十二冶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渝建管〔2019〕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沙坪坝区富洲新城三期6号地块项目,因施工总承包二十二冶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天津市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造成该项目自2019年初至今,多次发生农民工到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讨薪群访集访事件。经多次协调,由于以上两家单位态度消极,致使拖欠的民工工资至今仍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二十二冶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列入清欠不良记录1年,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扣分。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要求,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的原则,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拖欠不良行为的发生。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重要节点、重大敏感时段民工工资清欠隐患排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建筑领域和谐稳定。

特此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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